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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方最終得出結論認為,騎摩托車的人是被BigBang成員大成的車撞到死亡的。

6月24日上午,首爾永登浦警察署通過綜合簡報表示“判斷認為,騎摩托車的玄某是被大成的車撞到致死的”,“因此,計劃提起不拘留起訴,將案件移交給檢方”。

根據警方的說法,玄某在今年5月31日凌晨1點左右,醉酒後騎摩托車行駛到楊花大橋時失去重心後摔倒在地,後來開出租車的金某先看到了暈倒在地的玄某,並停下了出租車來避開玄某,然而,接著後來開著奧迪(Audi)過來的大成沒能及時發現這起事故,車子撞到了玄某並拖著玄某走了約20米才停了下來。由此導致玄某因多發性損傷死亡,出租車司機也受傷治療約3周才痊愈。

對於有人提出的“先行事故”的說法,警方認為這“絲毫沒有關係”。警方解釋說“我們調查了是否存在先行肇事逃逸的情況,但當時楊花大橋的車本來就不多,而且玄某血液中的酒精濃度為0.186,與肇事逃逸根本就沒有關係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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